1.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。
2.负责研究制定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制度,指导、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。
3.负责掌握事关学校安保工作的信息动态,关注重点人员及特殊群体,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、非法宗教势力、民族分裂势力等对学校的渗透和破坏,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。
4.负责开展预防诈骗、治安、交通、消防等安全的宣传教育,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。
5.负责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治安案件、刑事案件和其他严重危害校园治安安全的情况,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校内发生的治安和刑事案件。
6.负责学校师生员工户口、居住证办理等有关户政工作。
7.负责保安、学生治保委员和各单位义务安全员等队伍的管理工作。
8.负责校内道路交通和车辆管理工作,负责学校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,负责校园“110”接处警工作。
9.负责落实校园各项安全防范措施,完善治安防控体系。
10.负责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,督促隐患整改。
11.负责组织疏散逃生和灭火应急演练等技能培训,做好消防控制室管理和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等工作。
12.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